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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从大地起风雷,便有精生白骨堆。
僧是愚氓犹可训,妖为鬼蜮必成灾。
金猴奋起千钧棒,玉宇澄清万里埃。
今日欢呼孙大圣,只缘妖雾又重来。
话说白晶晶女士沿着女汉子→死女汉子→女神(当然是小妖心中滴)的路径,一步一个脚印,遇到至尊宝及其小伙伴们,牙还没刷呢,意外发生了,于是乎“辛辛苦苦几百年,一夜回到解放前”。
《西游记》不厌其烦地描述这次意外:她,毫无背景,无愧为草莽豪杰、草根女汉子,不靠偷来或修来的法宝,不靠搭档和小弟,单枪匹马、时男时女、自导自演一场家破人亡的凶杀惨剧,挑逗唐sir的道德底线直致其崩溃,在众妖中实属罕见,而最终牺牲自己让至尊宝和唐sir感情破裂,为后来的黄袍怪作嫁衣。也许只有曾经做人,才知人的感情脆弱点(别说唐sir,即便你我一次次见着活人点杀恐怕也要肝儿颤,唐sir也正是在这一次次凶杀现场中磨练得告别直觉、相信火眼金睛,从而在悟空的启示下悟到色即是空),哪像其他妖怪一见唐sir就口水滴答直喊“I want you!I eat you!”。
可惜,这般有才的妖怪,吴承恩却不明其来处与去处。
好在,毛老人家在本诗中展示她拉风的登台亮相——天地开辟、风雷阵阵,随造化而生、顺自然而然。
颔联是过渡,主要是应答郭同志的原作,因为郭同志说“千刀当剐唐僧肉”(顿时赢来妖怪同志们的一片掌声和敲饭盆声),于是毛老人家觉得很有必要阐明立场。铺垫够了,对手凶巴巴,伙伴蔫巴巴,全诗精气神儿便在颈联凸显,十四字闪烁光彩、迸发力度,在天地间洋溢振荡!不必说筋斗云、七十二变的奇巧,单说那充满阳刚的如意金箍棒,仿佛要破纸而出!不必讲棍法变幻,只仿佛漫天劲风瞬间扫过,又突然俱归清静。字字都是熟字,却又描绘出宏壮潇洒的气势,于是想起“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……”而齐天大圣这侠之神者,比起李白笔下的侠客,更有一番神气。
颈联如此,何以承接结束?毛老人家索性欢呼大圣之名,而欢呼声中复转沉郁,以妖雾重来呼应开篇风雷生精,似乎喟叹周而复始、何时是了?然而既有这金猴、有这千钧棒、有这欢呼,便有了直面的勇气和战胜的信心!(其法名“悟空”、成佛升级ID为“斗战胜”,也是耐人寻味的)如此结句不是“余音袅袅”的感觉,竟有“欲知后事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”的另一处开篇。
千载以下,美猴王的知己,毛老人家算头一份儿(如果网友见有其他歌咏齐天大圣的佳作,还望分享)。他自己说:“在我身上有些虎气,是为主,也有些猴气,是为次。”事实上,自从中国神话塑造了美猴王,早已兼有猴气、虎气乃至超越机灵、威猛的新气质,毛老人家以之自况足矣。至于虎嘛,在传奇中往往成为好汉的垫脚石,被郑国的太叔、晋国的冯妇乃至李存孝、武松、李逵、解珍解宝……等人打了又打,还被狐狸、青蛙……等动物骗了又骗,还被呼为“大虫”、“大猫”,还让猫当了该科的科长,好像有些军阀曾苦练“虎”字,或写或挂,想想他们的成败,是时代与个人的幸与不幸?滋味怪怪的。
潮流逝矣,韶山冲石三伢子与花果山石猴的心灵邂逅在诗篇里留下深深印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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